关于做好学校信息化项目申报立项及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博发布时间:2023-03-15浏览次数:197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哈尔滨理工大学智慧校园“十四五”建设规划》《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校发[2022]61号)等相关规定,做好学校信息化项目规范管理,推动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现将2023年及“十四五”期间新建信息化项目申报立项及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学校信息化项目建设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规划、集约共享、协同共建”的原则,以师生和学校发展的需求为导向,遵从智慧校园整体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学校已有基础设施和平台,数据共享运用,多方协同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质量与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建设提供保障。

二、立项建设范围

立项及建设项目范围包括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服务于学校公共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校园网基础设施、信息化基础平台、网络安全应用、信息系统、网站及各类软件等校级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申报程序

1.项目建设单位要进行广泛调研,梳理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调研情况、主要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项目建设单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事中心--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化项目申报立项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网络信息中心。

3.网络信息中心组织项目建设单位与学校网信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共同论证。

4.网络信息中心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及资金合理性进行论证

5.通过专家论证的项目入信息化项目库,纳入智慧校园整体建设,学校根据项目必要性安排建设进度申报单位作为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参与项目建设。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信息化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及单位发展需要,认真谋划并统筹做好信息化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2.申报材料应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完整、全面,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应充分阐明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设目标和建设需求依据充分,建设方案合理、可行。

3.所有校级信息化项目必须通过信息化项目立项后方可建设。未立项项目不允许建设、不提供技术支持和资源保障。

4.为做好工作统筹安排,2023年建设项目申报时间为3月31日前,“十四五”期间建设项目申报时间为4月30日前。根据工作需要,后续新增建设项目,可随时申报。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网络信息中心联系咨询。

联系人:    电话 86390820

        王志强  电话 8639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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