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部门发布网络安全预警通报,发现部分在校师生存在通过非合规技术途径访问境外有害网站、浏览不良信息等行为,此类行为已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规定。为筑牢校园网络安全防线,规范师生网络行为,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络使用合规要求
全体师生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制度,坚持依法上网、文明上网。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不发布、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学校形象等违法违规信息,争做网络文明践行者与建设者。
严禁任何形式的“翻墙”行为,即通过非合规技术手段绕过国家网络监管体系访问部分境外网站。该行为涉嫌违法,可能导致接触有害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引发严重法律后果,全体师生务必坚决杜绝。
养成健康上网习惯,不信谣、不传谣,不浏览、不传播低俗庸俗、违法违规的文字、图片及音视频内容,不访问不良网站,不参与网络暴力,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
二、违规行为
在校园网络环境中使用翻墙软件;
个人设备连接校园网后,通过翻墙软件访问境外网站或服务;
传播、分享翻墙软件及相关技术信息;
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网络行为。
三、违规处理标准
师生若涉嫌违规行为,学校相关部门将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予以相应处分;
若违规情节特别严重,如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或学校核心涉密数据造成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将由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四、法律法规与风险警示
(一)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中: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非法收集或泄露数据。
(二)潜在风险
个人信息泄露:翻墙软件可能窃取账号密码、支付信息等敏感数据,引发盗刷等财产损失;
间谍窃密风险:部分翻墙软件由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研发,可能植入木马病毒,远程控制设备窃取涉密信息;
诱发违法犯罪:境外网站充斥虚假信息、极端思想,易导致传播政治谣言、参与违法活动等连锁风险。
五、合规上网指引
学术资源访问:通过学校图书馆电子资源、知网、Web of Science等正规平台获取;
软件使用规范:不下载、不使用“VPN”、“梯子”、“机场”等任何突破IP封锁、内容过滤的软件或方式,不使用非官方应用商店的海外APP及违规游戏加速器;
拒绝虚假话术:不信“VPN安全查不到”、“翻墙小事无人管”、“工作学习用途可豁免”等误导性言论,只要使用翻墙软件即属违法违纪,且网络痕迹可追溯;
安全防护措施:不向境外网站提交身份证号、银行卡等敏感信息,定期更新设备操作系统及安全软件,修补漏洞,对重要软件设置复杂密码。
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合规用网是每位师生的法定义务。请全校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拒绝违规“翻墙”,通过合法渠道使用网络资源,以实际行动守护国家安全与个人合法权益。
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